时间 | 医院名称 | 事件概述 | 医院规模 | 医院地位及特色 | 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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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年(清·光绪12年) | 无(经堂形式) | 法国籍传教士包儒略在顺德府北长街北头路东建起五间经堂,利用掌握的眼科技术为当地老百姓治疗常见眼疾病,此为河北眼科医院早的雏形和萌芽 | 五间经堂 | 以眼科治疗为雏形 | - | 顺德府(现河北省邢台市)北长街北头路东 |
清光绪30年(1904年) | 道济眼科诊所 | 在外国传教士眼科诊所基础上建立,以治疗眼疾为主,是早期河北省眼科医院雏形,中国早的眼专科医疗机构之一 | - | 中国早的眼专科医疗机构之一 | - | 邢台北长街路西 |
1910年 | 顺德府仁慈医院 | 眼科诊所扩建改称,今遗址为河北省重点文物单位 | - | 河北省重点文物单位 | - | 邢台市襄都区顺德路303号 |
1929年 | 顺德府仁慈医院 | 波兰籍神父宣蔚仁受罗马教皇之命由巴西来此工作 | - | - | - | 邢台市襄都区顺德路303号 |
1932年 | 顺德府公教医院 | 顺德府仁慈医院正式扩建成顺德府公教医院,同年波兰修女金兰英奉罗马教皇之命来任院长 | - | - | - | - |
1934年 | 顺德府公教医院 | 顺德府所辖九县天主教堂先后建起由修女主持的诊疗所,与公教医院保持医务上的联系 | - | - | - | - |
1935年 | 顺德府公教医院 | 北京中央医院开设眼科,并派人来学习眼科技术 | - | - | - | - |
1937年 | 顺德府公教医院 | 北京中央医院邀请宣蔚仁大夫去传授眼科技术 | - | - | - | - |
1938年 | 顺德府公教医院 | 医院扩建,成为占地面积十五亩、房舍一百九十间的名闻华北、声播全国的专科医院 | 占地面积十五亩、房舍一百九十间 | 名闻华北、声播全国的专科医院 | - | - |
1939年 | 顺德府公教医院 | 设立眼镜室,开始验光配镜 | - | - | - | - |
1945年9月24日 | 顺德府公教医院 | 邢台解放,成立邢台市,市政府布法令保护公教医院 | - | - | - | - |
1946年3月 | 顺德府公教医院 | 晋冀鲁豫军区移驻邢台 | - | - | - | - |
1946年12月 | 邢台眼科医院 | 定名为邢台眼科医院 | - | - | - | - |
1949年 | 河北省人民眼科医院 | 更名为河北省人民眼科医院,建国初期属于全国四大眼科医院之一 | - | 建国初期属于全国四大眼科医院之一 | - | - |
1954年 | 河北省人民眼科医院 | 全省首例角膜移植手术在医院获得成功 | - | - | - | - |
1956年 | 河北省邢台眼科医院 | 正式更名为河北省邢台眼科医院 | - | - | - | - |
1993年 | 邢台市眼科医院 | 更名为邢台市眼科医院 | 占地80余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设正规床位410张,其中眼科350张,耳鼻咽喉科40张,口腔科20张 | - | - | - |
1994年9月25日 | 邢台市眼科医院 | “河北省眼病治疗中心”在医院正式挂牌 | - | - | - | - |
2013年10月 | 河北省眼科医院 | 经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正式更名为“河北省眼科医院” | 共占地200余亩,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拥有49个临床医技科室和33个专业病组 | 以眼科为重点,以口腔科和耳鼻喉科为特色,集医、教、研和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眼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眼科先后被评为河北省重点学科和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眼科被评为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和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 0319 - 3237888(院办室),0319 - 3237666(总值班);0319 - 7615892,0319 - 76152... | 河北省邢台市团结东大48号;河北省邢台市泉北东大街399号 |
2014年 | 河北省眼科医院 | 整体搬迁至新址,新院区启用 | - | - | - | - |
备注:河北省眼科医院历史悠久,其发展过程中与国内外一些医疗单位有交流合作,如北京中央医院。医院还接待过党和邓小平、李先念、刘伯承、徐向前等的视察、指导工作和治疗眼病,卫生部原部长钱信忠同志还亲自为医院题辞。顺德府仁慈医院旧址是一座两层砖木结构、略带西方天主教风格的建筑,见证了医院120年发展历程。医院患者辐射全国30个省市区,年门诊量达50 - 80万人次,住院患者2 - 3.1万余人次,手术3 - 4.9万余例,市外患者占70以上,外省市住院患者占20以上,已成为晋、冀、鲁、豫中原地带区域性眼科医疗中心。
术语解释:
1. 三甲级别(三级甲等):是中国医院等级划分中的别,代表医院在医疗技术、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达到了较高的标准。
2. 重点学科:是对高校或医院某一学科的肯定,表明该学科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和影响力,在国内或地区处于地位。
3. 临床重点专科:指在医疗服务中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专科,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能为患者提供优质的专科医疗服务。
4. 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是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