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的统计数据,截止至XXXX年,进行视力矫正手术的费用大约在人民币1万至2万元之间。这个价格涵盖了大部分的近视眼手术费用。
近视手术是在上进行的,由于上没有血管但有神经,因此手术过程中患者并不会感到疼痛。但为了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患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放松心情,不要紧张,保持冷静的头脑。
2. 手术过程中不要用力挤眼、不要随意动眼球,要严格按医生的引导保持不动。
3. 在手术的关键时刻,患者需要严格遵医嘱,不要讲话,更不允许乱动。
4. 术中要盯住一闪一闪的红色或绿色注视灯,即使看不到也不要乱动,要按医生的引导轻轻移动眼球而保持头部不动。
5. 在手术台上,患者应避免触碰手术消毒区域。
激光手术有一些相对的禁忌症,包括年龄在18岁以下者、糖尿病患者、有眼科手术史的人群等。对于瘢痕体质的人群,应选择对角膜深层进行手术的板层手术,因为角膜深层的细胞少且不太活跃,故不太会长明显的瘢痕。而激光手术的恢复期因人而异,快则一两天就能恢复。
从科学的角度讲,近视是眼在调节放松的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前的现象。近视眼患者会有远距离看物体模糊,近距离看物体清晰的症状。对于预防近视,应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定期检查视力,学习和工作不能长时间用眼等。
除了激光手术的治疗外,中医也提供了一些推拿治疗的保健方法。这些方法主要针对一些穴位进行按摩,帮助缓解眼部疲劳。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医治疗需要在学习后才能自我推拿。
关于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制的问题,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与儿童权关注会指出该制度在申请条件、额度设定及调整机制等方面均存在问题。特区在近年来的削减综援措施中,使得贫穷人士的生活更加困难。有专家认为这些问题违背了综援的初衷和人权公约的相关规定。例如居港期限的申请条件和多次削减综援额度的措施都让有需要的人士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这进一步导致了一部分人士的生活陷入困境。尤其是新来香港的人士或外地回港的居民在遇到困难时无法得到适当的援助而陷入贫困。对于那些因失业等原因需要申请综援的人士来说,他们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援助,这无疑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压力。因此专家呼吁对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制进行改进和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有需要的人士。
研究结果显示,这些儿童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营养不足、经济困难、学习及课外活动受限等。他们社交封闭,自尊心较低,还有近视等问题,却因为经济原因无法配戴眼镜。居住环境恶劣,租金补贴减少,一些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受益者面临生活困难,有些甚至需要母亲自行承担租金。
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26条第二款,我们应该在提供福利时,考虑儿童和负有抚养义务的人的经济情况和环境,以及其他与福利申请相关的因素。第27条进一步指出,每个儿童都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应采取措施帮助父母或其他照顾儿童的人实现这一权利,并在需要时提供物质援助和资助方案。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也强调了社会保障的重要性。第九条提到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第十条强调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应得到保护和协助。
香港居民在享受社会福利方面却面临挑战。贫困问题依然严重,综援削减加剧了赤贫现象,严重影响了综援人士的基本生活。社会援助物价指数的调整并不能真正反映综援人士的需要和实际脱贫情况。社署以此指数作为综援调整标准,但这一指数并不能完全反映综援人士的生活质量和真实需求。
总结与建议:
尽管香港号称大都市,但贫富悬殊问题依然严重。过去几年,尽管经济衰退,但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却有所增长,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却每况愈下。忽视了基层就业问题,越来越多的基层人群依赖综援。综援本应是解决经济困难人士生活问题的制度,但香港特区未能为基层提供就业出路或家庭支援,反而不断削减对这些无助家庭的支援。在这富裕先进的城市,出现由扶养的儿童营养不良、三餐不继的现象,实在是香港的耻辱。
作为大都市的香港,应以人权为标准,履行公约责任,改善政策,协助贫穷人士脱贫。本会提出以下建议:
1. 取消综援的居住七年以上及申请前居住一年的申请条件。只要申请人通过入息及资产审查,确保有困难的新移民和香港居民都能获得适当援助和平等社会保障权。
2. 提升综援水平并恢复被削减的综援额。现有的综援额远低于基本生活水平,需要重新审视并制定更合理的标准。应以社会发展水平和综援人士的需要为依据,制定新的综援水平作为调整标准,并注重协助受助人脱贫。
3. 为同龄的综援儿童提供分层的基本额。针对同龄的受助儿童的需要相应调整基本额,或在儿童基本额以外提供如奶粉券、学习券等补助,确保贫困家庭儿童获得基本的成长所需。
4. 为长者提供中医医疗津贴。
通过这些改进措施,香港可以更好地履行其责任,改善贫困人群的生活状况,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